著名白癜风医院 https://wapyyk.39.net/bj/zonghe/89ac7.html 年营口市 门诊特殊慢性疾病I类病种申报工作具体安排 为做好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疾病I类病种鉴定工作,我市定于9月1日至9月20日开展年门诊特殊慢性疾病I类病种申报工作,本次申报工作实现跨区域办理,所有营口地区参保人通办、通收。具体安排如下: 01.病种范围 门诊特殊慢性疾病需要集中鉴定的I类病种包括: 高血压病III期(重度) 糖尿病(1、2型) 冠心病(包括心绞痛和陈旧性心肌梗死) 脑血管疾病(脑出血、脑血栓、脑栓塞) 肝硬化(病毒性肝炎后肝硬化) 甲状腺功能亢进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慢性肾脏疾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 风湿性心脏病 支气管哮喘 强直性脊柱炎 甲状腺功能亢进、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申请认定时提交医院加盖医疗专用章的门诊病历。 申报肺结核、慢性病毒性乙型肝炎和耐多药结核病种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,可持相关材料医院随时办理。 冠心病PCI(PTCA)、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后抗凝治疗、甲状腺癌术后满5年转为I类病种按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管理的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内。 02.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范围内的参保患者,提交本人年8月31日以前能够确诊申报病种及病情的住院病历复印件(医院红色病案管理专用章,在外市住院的医疗机构必须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),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,一寸正面彩色近照一张。 03.申报时间 09月01日--09月10日 营口市站前区参保患者 (营口市其他县市区参保患者) 09月11日--09月20日 营口市西市区参保患者 (营口市其他县市区参保患者) 含周六周日 上午08:00--11:00 下午13:00--16:30 04.申报地点 本次申报工作主医院和营口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医院)共同完成。 申报地点: 营口市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(医院) 申报